通用19篇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通用19篇)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
书写合同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例示如下:
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于20__年7月15日订立####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1、补充约定内容。
4、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组成部分,原合同条款对本补充协议有效。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 年 ___ 月 ___ 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村名代表大会通过及公示无异议,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甲方集体所有的废弃闲置的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转让给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到期后乙方优先拥有使用权。
(二)转让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无经济条件修村内__________________(原是土路面),乙负责拉砂石料铺垫三条路的路面,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价款,今后路面在损坏与乙方无关,乙主并保证路边沟畅通,经甲乙双方确认此施I工程价款为_________万元整。
(三)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将此标的物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将按价赔偿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资。
(四)乙方在使用期间内,有权合法转让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在使用期间,乙方在标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标的物应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甲仿将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价赔偿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六)如此标的物被国家征用,所得的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及村民无关。
(七)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对转让标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动,(沙石废士)乙方有权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__________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__________为界,西至__________为界
南至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________)计算,共计________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块闲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该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积,在景洪工业园区曼栋老下侧,土地面积0.37亩,四至界限,东以排水沟为界,南以岩罕章橡胶林为界,西以村集体地为界,北以岩应醒墙为界。
2、转让方式:甲方将该宗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即20__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属于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该宗土地转让价为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地上所有橡胶树及其他树不作赔偿;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4、自该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出租、转让和永久性高价转让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使用权。
5、该宗土地如有纠纷,有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的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6、如国家建设征用、公路扩大建设征用,其他企业建设占用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获得赔偿金额多少与甲方无关,
7、办理该合同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办理该合同的任何费用。
8、该宗土地如果以后国家允许办证,那么由甲方负责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办到乙方户头上,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协议上说明,乙方只能在该宗土地范围内使用,不得跨越界线避免纠纷。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条款,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非法干预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擅自变更和改变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甲方违约金按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投入资金之和的50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资金不退还,外加处罚本金50倍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组保留一份,村委会保留一份,见证存档。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村小组盖章、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村小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农民土地转让合同书如上所述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4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系国第号、位于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文化路东南角,用途为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该地面积为10亩,计6666.7平方米。
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如附图所示。
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共________年____月。
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
附属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_元。
有否典押:_________________,是否出租: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元,附属物元。二项共计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九条除乙方负责土地出让金及政府规费外,乙方给甲方的补偿费用万元。a、以乙方名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乙方付甲方万元。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c工程开工建筑建设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
第十条以上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转让费、契税等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土地出让手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包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以乙方的名义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公司名下的有关土地资料和审批文件交给乙方。另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有关变更文件报送土地主管部门,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
第十四条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权中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总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有损失的还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办理。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九条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时本合同无追溯力。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正式形成的其他书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1、甲方所办理的建筑规划手续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
2、乙方给甲方赔偿的建筑面1__________平米。
3、甲方负责拆迁及费用,负责协调周边的一切关系及费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就 厂房土地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厂房土地产权转让合同。
一、转让厂房土地的情况: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必须清晰、无纠纷。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合同签订,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元整。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后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后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纠纷: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6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受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
第二条 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
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九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8
甲方: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乙方:双流镇 九龙 村 2 社(街 道)阳平富
甲方为了加强发展双流镇小城镇建设步伐,扩大场镇规模,促进双流镇经济跨越式发展,现与乙方达成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四至界限
该土地位于双流镇街道林业站斜对面,面积为长10米×宽8米=80平方米,东至公路,南至曾小华房屋相邻,西至河边,北至阳国忠房屋相邻。
二、转让金额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转让金合计: 8000.00元, (大写:零万捌仟零佰零拾零圆整),(以财政票据为准)。
三、 乙方在动工前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准予修建, 并且不得超占转让面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财政所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九月五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至x公路西侧x江旁。东至公路;x沟至x华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 :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xx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xx村村委会签章: xx村民小组签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0
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号室。
(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
(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按规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
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______ 区(县)______ 栋______ 层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⑵.本厂房座落为:______ 区(县)______ 栋______ 层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⑶本厂房座落为:______ 区(县)______ 栋______层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⑷.上述标的物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平方米。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3
简单的土地转让协议书一
甲方:
乙方:
丙方(中间人):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永久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土地概况:
1、该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亩)。
2、该块地的用途为林地。
3、该块地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
二、转让方式:
1、甲方必须保证此地无争议,如有争议,甲方必须出面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必须双倍赔偿。
2、该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元。
3、双方签字生效后,该土地的一切使用权及用途属于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5、乙方在施工承建当中如果受到村委会负责人及村民的阻拦甲方必须出面解决处理。
三、如有国家建设征用,甲方无权干涉。
附:此地有林权证
甲方:
乙方:
丙方:(中间人)
年月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4
出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
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1、转、受让的农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转让标的承包权所有人见本合同附录1。
3、转让标的经营权年限:依据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及附属文件。
4、本大条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树、机井、水塔及附属实施、房屋、蓄水池等均为转让标的范围。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
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第一期,在本协议得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10万人民币;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余下部分。
3、从本协议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内,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诺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过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赁期间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偿上述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标的交付条件及时间
1、甲方承诺在交付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没有任何抵押、贷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权或处置权;
⑵已清偿所有债务;
⑶甲方将其与标的之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附件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其真实性且具备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确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本合同标的之经营权和处置权。
四、标的之土地用途:农业。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继承甲方在最初发包方处的优先续租权。
2、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出种植、养殖范围。
3、乙方租赁期间,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甲方不得冒领。
4、若遇到占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权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资产补偿归乙方所有。
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因经营所带来的连带责任。
6、乙方必须管好转包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如逾期超过30日,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转让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资金作为违约金。
2、以下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⑴本协议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组织声称拥有该标的的经营权或债权并提供了适宜的法律证据。乙方再次转让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开展经营活动。
⑶甲方冒领乙方依法享受的相关补贴或赔偿。
⑷在本协议生效后毁约。
若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并须支付给乙方180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后至____________期间,当出现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临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围绕该标的土地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相关纠纷的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及时履行处理义务且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付。
2、______以后,乙方在合法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扰,或乙方与邻近村民及标的土地承包权人产生纠纷时,由丙方负责调停、解决。
3、在租赁期满时,约定如下:
⑴分户划界工作由丙方负责,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⑵乙方有权将标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资产转走,丙方不得阻拦。
4、甲方指定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银行账户接收转让款: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若甲方接收账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收据。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转让款。转让凭证或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支付依据。
3、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或甲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条件
1、甲、乙相关人员签署并摁手印,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十、附件
1、本合同标的土地承包权人名单。
2、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5
甲方:xx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芒章乡中心小学
芒章乡村民小组
20xx年4月3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6
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承包经营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地块名称:
地块数(块):
坐落(四至)东:南:西:北:
面积(亩):
第三条1、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获得土地的承包权或使用权。
3、支付方式转让补偿金分两次付清。
4、支付时间及金额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守约方具体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
联合购买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甲方的名义依法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中,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 亩)系由乙方单独出资借用甲方名义购买,该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为乙方,乙方对该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2。
该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资购买,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3。
三、鉴于甲方已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该宗土地的价格为2.5万元/亩,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2.5万元/亩的价格在本协议签署后当日内支付给甲方15万元(壹拾伍万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划定后,按每亩2.5万元/亩的价格×乙方实际所得土地亩数,甲乙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无论甲方实际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的价格与本条约定的单价是否存在差价,双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双方均自愿放弃主张结算、支付差价的权利。
四、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五、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六、甲方自愿承诺:乙方有权在不破坏该宗土地整体规划的情形下,可自由开发、使用、利用其享有权利的土地使用权;甲方自愿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所属土地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开发、利用、变性的相关事宜等。
七、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甲方全部股东自愿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8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城市土地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篇19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在这里由小编整理分享给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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