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采石场股份转让合同书 精选3篇
张家界市采石场股份转让合同书(精选3篇)
张家界市采石场股份转让合同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与合作经营的张家界市采石场,甲方愿将其占合法经营5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采石场50%的股权,根据原合作合同书规定,现甲方将其占采石场50%的股权以伍拾伍万元整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待甲方办理好采石场现有50%的机械设备(清单)、开采证、员工保险交给乙方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壹拾万元整,剩余款项于20xx年3月底一次付清。
4、甲方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工商、安全、税务变更手续交给乙方,使乙方尽快顺利开工,否则乙方有权追查甲方责任。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剩余价款,视同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本合同约定的股权,已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不予退还。
四、根据双方上述约定外,尚未给甲方支付完价款期间,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民事、刑事及伤害事故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仲裁委员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石场存档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张家界市采石场股份转让合同书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石灰岩采石场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事由:
一、原采石场法定代表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无能力参与采石场的各项工作,为使该石场能正常运转。经甲、乙双方议定,甲方自愿将采石场的个人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资金(石场资产折币)共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自乙方从接手该股份之日起,甲方在过去采石中发生的各种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
三、过去该采石场中甲方所投入的股份所发生的效益从转让之日起一并与甲方无关。乙方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石场所产生的效益、债务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从转让之日起,石厂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和相关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责任担。
五、以上转让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石场、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为凭,如有反悔,所有损失将由返悔方承担。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石场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张家界市采石场股份转让合同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份共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先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____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____万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__份,有限公司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