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3篇 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如何确定
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如何确定(通用3篇)
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如何确定 篇1
律师点评:
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订立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决定。但是考虑到合同的特殊性,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我国第58条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做出了特别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劳动合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共同之处。但是,这种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太明确,有可能使被派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而且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难区分,增加了管理难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权利和义务也好分清,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任何限制,将会使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短期的劳动合同,从而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可以防止劳务派遣单位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如何确定 篇2
一、甲乙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劳务派遣无合同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如何确定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协议。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劳务人员”系指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由乙方聘用并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劳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保留在乙方,由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费”系指:
1.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薪金。
2.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务管理费
3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社保费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确保向乙方所提供的用工信息真实。
2. 为录用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场所、条件和劳动保护。
3. 甲方应明确录用劳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内部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及休假等待遇。
4. 甲方有责任按协议约定每月准时支付劳务费(薪金、管理费及社保费)。因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保险及其它规定项目需补缴滞纳金及利息时,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替乙方将劳务人员薪金足额发放给每个劳务人员。
6. 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后,甲方应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费用暂由甲方垫付。
7.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派遣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治安及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相关手续,其他时间发生的治安及交通事故由劳务人员个人负责。
8. 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备案,若需要甲方提供证明材料或协助的,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伤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交纳劳动人员的相应的保险
第六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劳务人员进行选择。
2.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录用劳务人员规定相应期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试用,但应向乙方支付试用期劳务费。
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但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录用的劳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使用劳务人员,并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但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做出说明。
5. 甲方有权依据自身需求随时退回录用的劳务人员,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 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劳务人员,为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相应人事服务。劳务人员人数以《员工花名册》为准。
2. 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 教育劳务人员严格保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
5. 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及甲方的用工特点,按时足额缴纳劳务人员的保险。
6. 对甲方及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
7. 视甲方对录用劳务人员的要求, 提供相应的服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以及甲方与确定录用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8. 如乙方与甲方录用的劳务人员合同期满,而甲方确认尚需要用该劳务人员的,乙方应与该劳务人员续签劳务合同。
9. 乙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等甲方同意或双方协商解决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0. 乙方负责申报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手续,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支付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等有关政策执行,社会保险部门将工伤医疗待遇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将立即将款项划入甲方账户,超出工伤医疗费规定范围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涉及的其他相应责任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办理。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乙方在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协会为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1. 乙方在甲方支付劳务费前提供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以甲方实际应付乙方的金额为准。
12.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健康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如不能提交该证明,甲方将有权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13. 乙方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提交给甲方进行资质审验,并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需求的具体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材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各项费用。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管理费和社保费,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 如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均应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但因此与本合同有重大改变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协商修订解决或终止本合同。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九条 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按照公司规定(劳动纪律)在工资中做相应扣款。
第十条 乙方委托甲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再过程中涉及劳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需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每月 日前将工资直接付给劳务人员,并将工资单(电子版)发给乙方。甲方每月 日前将上月的劳务管理费和社会保险险费,以 电汇 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提前将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 费用计算:
1. 劳务人员工资:
乙方劳务人员每月的工资由甲方根据考勤、考核结果,按照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个月为( 天),转正工资按计件或甲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工资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2.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方式:劳务人员干满10以上不超过15天的按15天计算管理费15天以上不超过30天的按30天计算管理费
3.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劳务管理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
第十三条 上述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本合同尚未约定的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规的变化,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因由此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必须共同签署,否则对此合同的任何改变、修改、补充及删除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之内,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延续合同期限。延续期限为本合同规定之期限,如有条款变更则以书面协议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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